笔趣库>穿越小说>穿越在古罗马帝国>101.血雾弥漫
  第二天的时候,大量不列颠人再次涌上高地,而此时的军团步兵已经全都是困兽之斗了,阿庇斯站在圆形阵型的中央,艾玛站在身边,举起了长矛,准备朝冲上来的不列颠人投掷长矛。身边各个军团步兵都已经鲜血淋漓,干涸的血液凝固在头发上,脸上,形成一道道可怕的血枷,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。

  他们就像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战士,阿庇斯感到这样的气氛,这样的场景,就像穿越前,小时候听到的狼牙山五壮士传说……只不过现在的罗马步兵方阵不仅仅有五人,而是三百多人,将这座小小高地都站满了,圆形阵型站着三排人,最外围的士兵一个个目光凶恶,毫无疑问,经历了这场恶战,血战。他们也将成为军团的老兵了。

  只是阿庇斯不明白,不列颠人完全可以靠围困的办法,将罗马军队围死在这片高地,但是为什么仅仅围了一天以后,这些野蛮人又开始无脑冲锋了。从下往上仰攻,罗马步兵又有盾墙防护,这些凯尔特人要付出很高的代价才能消灭这么一小支罗马军队,不列颠首领为何突然改变主意?这点是阿庇斯百思不得其解的。

  但是不管怎样,野蛮人还是在凌晨发起了猛攻……

  这次是真正的无可退路了,比背水一战还死绝的境地,后退意味着死亡,高地上剩下的这三百八十名罗马步兵都明白这个道理。

  野蛮人冲上来的时候,阿庇斯握紧了精良的罗马短剑,刺进了那名不列颠人的胸口,记不得这是自己在战场杀的第几个人了,阿庇斯只觉得,在军团里,杀戮是如此机械化,就像这里所有的军团步兵一样,他们参军时也曾为刺杀第一个敌人感到慑慑发抖,但是当杀戮已经成为一种常态,血水已经成为日常生活所必须见到的液体,一切变得再自然不过了。

  昨日的乡村生活,温存不再,此刻,在这里,罗马军团步兵眼前只有漫漫数不尽的野蛮人,家乡在很远的远方,亲人和妻子或许正在另一世界里,烹煮着一碗热腾腾的肉汤,等着自己回家和他们团聚……

  悲情战场……

  血水溅射了起来,阿庇斯的头盔上,野蛮人的鲜血流了下来。俯身躲闪,再一剑,阿庇斯将短剑送进了面前一名不列颠士兵的喉咙。没有时间去看那个蛮族士兵的痛苦表情,便将短剑无情的拔出,带着破碎的伤口,不列颠战士捂着脖间,但是血水还是冒了出来,无法扼住的染红了他的全身。

  再一个蛮族武士拿着大砍斧劈砍过来的时候,艾玛的长矛投射着,刺穿了他的身躯,战斗无比血腥,军团步兵没有后退的余地,不列颠人也要逼这些罗马士兵于死地。

  不一会儿的时间,环形阵型的外围,便再次铺满了不列颠人密密麻麻的尸体,他们的肢体被切割下来,杀红了眼罗马士兵就像一头头野兽,他们在做着真正的困兽之斗。

  血雾弥漫的森林,杀红了眼的罗马士兵,不列颠战士,殇歌长鸣。

  “没有希望了,杀出去,跟我杀出去,兄弟们,你们是罗马的骄傲!”

  面前,整个山坡下方,都是密密麻麻如潮水般的野蛮人,浴血奋战中,阿庇斯感到了绝望。

  在血雾弥漫中,阿庇斯大吼出了军团最悲歌的一刻,所有罗马士兵在百夫长的带领下,朝野蛮人展开了最后的冲击……

  这不是理性的防御,而是在明知毫无希望的情况下做的一种自杀式袭击,三百名罗马军团步兵在狂热的号召下,冲下高地。

  阿庇斯冲在最前面,盾牌撞向一名凯尔特步兵以后,短剑顺势刺进另一名野蛮人的腹部,残忍的拔出,又拉回盾牌,冲击下一名凯尔特步兵……

  黎明的阳光下,罗马士兵的铠甲反射着点点白光,像森林里一条银色的丝带,在黑色的人潮里涌动着……

  “为了罗马!”

  阿庇斯最后一眼看到的是,山坡下人山人海的蛮族大军,然后,野蛮人巨大的战锤便迎面扑来。

  所有有关这场战斗的记忆停留在这一刻。

  然而,阿庇斯醒来的时候,却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洁白的病床上,身边围满了罗马的军官,还有那张熟悉的脸庞——拉比埃努斯。

  “孩子,你是罗马的骄傲。”

  拉比埃努斯凑了过来,微笑着。阿庇斯感到周围的环境是如此陌生,相比于记忆里那片乌黑血腥的不列颠森林,这里的环境简直舒适如天堂,几个仆人正端来早已准备好的肉汤。医师随时守在身边。

  阿庇斯稍稍一起身,便感到浑身的骨骼都在酸痛,尤其是头顶上传来的伤痛,几乎是发麻的疼痛。

  “躺下,孩子。阿庇斯,你现在的身体还很虚弱。”

  拉比埃努斯依旧微笑的关切到。

  “我是怎么到这里的?”

  阿庇斯感到头昏脑涨,记忆就像碎片在一点点的汇集,不列颠森林,野蛮人,最后的军团步兵,塞克拉斯,艾玛?这些片段正在高速运转着,一点点的汇集在一起。渐渐形成一幅幅血腥而悲怆的画面。

  “你已经昏迷了四天了,阿庇斯,四天前,不列颠人将你的部队围困在营地外,丹尼斯冲出来,通知了我们。凯撒派出了骑兵,快速赶到了战场,不列颠人在我们的联合作战下溃逃到了森林里。你成功的将军队保住了,并压制了不列颠人几乎半个月的攻势,你是罗马的骄傲。凯撒甚至高兴的打算将你提拔至首席百夫长的位置。”

  阿庇斯一边回忆着,拉比埃努斯则在一旁高兴的解释到。

  一切都像发生在昨天,却真真实实的过去了四天。阿庇斯感到自己的穿越之旅到现在都像一场传奇电影般,无数次在濒临绝望的困境中绝地重生,每一次都足以要了自己的性命,可是每一次自己都幸运的存活了过来。

  “我的人,还有多少人活了下来?”

  短暂的庆幸后,阿庇斯像触电般回想起,还有那些当天和自己并肩作战的军团步兵,是否都活了下来。

  “两百人,只有两百人,阿庇斯,你已经尽力了。”

  拉比埃努斯的神情由兴奋转而严肃,凝重。显然,他不愿意阿庇斯去回忆这段时光,这场故事。那的确如地狱噩梦般。

  “那那些奴隶?”

  “你为何会关心那些野蛮人奴隶?不过你既然关心他们,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,只有三个日耳曼人活了下来,其中还有一个,他们说那是你的奴隶。一个女孩。”

  拉比埃努斯的话让阿庇斯的心顿时安定了下来,艾玛还没死……可是为什么自己会突然那么在意那个蛮族少女的死活?

  。 昏暗山崖洞顶,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,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。

  岩石旁坐着一人,身穿玄色长袍,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,双手交叠朝上。

  ——六合之内,四海经游,所生所筑,其形基成。

  ‘滴答’

 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,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,悠长清脆。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,停顿片刻,垂直降落,眼看着要再次砸下,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,接住那滴水珠。

 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,叶素睁开双眼:她终于筑基成功,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。

  十年筑基,叶素很满足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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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,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,无一宗门能超越。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,灵气少的可怜。为了修炼,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,这一蹭就是几百年。

 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,谁与争锋,五百年后,千机门打秋风‘名震’修真界。

  穷是真的穷,丢人也是真的丢人。

 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,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,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,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,也要客气十分。

  不过……这天才太多了点,导致炼器炼到最后,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,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,差点被忘记的灵脉。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,门派突然断层,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,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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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,听着光荣,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,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,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。

 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,长住在无音宗,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,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,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。

 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,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,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。

  叶素起身,走出山洞,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,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。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,脚步轻点岩石,刚要往九玄峰去,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,便顿住脚步,往旁边落石躲去。

  “路哥哥,我筑基成功了!”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。

  叶素不由挑眉,她沉迷修炼,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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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是的,叶素不光穿越了,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。

  叶素不常看小说,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:“师姐,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,建议全文背诵,以防穿越。”

  叶素不爱看小说,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,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,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,开篇出场一次,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,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,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。wwω.ЪiqíΚù.ИěT

  然后……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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